今天为大家推荐七所法学专业实力不俗的普通大学
??青岛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青岛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际国内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院,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级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青岛市法治智库承办单位;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会长单位。
2000年法学院成立,并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当时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联合培养工作。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参与管理科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工作。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法学院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知识产权研究院和若干科研成果培育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民商法学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是浙江省内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研究重要基地。学院秉承“刚正、求实、博学、笃行”的院训,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法律逻辑思维,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家国情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以及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复合人才。
2001年,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开始招生,2006年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招生,2009年法学专业成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2011年民商法学获批浙江省重点学科,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5年获批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2017年获批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建设,2016年和2018年分别获得法治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
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法
法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于1952年,为培训民族地区司法干部而兴办的“司法专业”。1986年成立法律系,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0年法学院设立。在法学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目前已是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大学生校外(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四川省“民族地区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校外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四川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法院双语法官培训基地。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四川省特色专业”和西南民族大学“示范性专业”。
法学院突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和民族法学教学与研究,注重人才培养质量,积极为学生搭建校内实验(实践)机构和校外“教学实践基地”两类平台。学校建有“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下设证据科学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实验室两个校级实验室,以及法律诊所、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天平书吧等实践教学场所,设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与区域研究研究中心东南亚研究中心、西南民族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西南民族大学地方法治研究中心、西南民族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西南民族大学边疆法政研究中心、西南民族大学刑辨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同时还在云南、贵州、四川、内蒙古、青海等西部(边疆)民族地区司法实务部门设立了42个“教学实践基地”。
湘潭大学——诉讼法学
湘潭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2年,是湖南省创办最早的法学专业。湘潭大学法学院是湖南省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教育层次最齐全的法学院。1993年,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实现湖南省法学硕士点“零”的突破。2001年,法学专业被确认为湖南省重点专业。2003年,诉讼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实现了湖南省法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5年,法律史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于2008年11月,与法学院合署办公,是湖南省首家也是惟一一家知识产权学院。学院依托湘潭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和法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培养社会亟需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为目标,力争建成在国内领先、在国外有相当影响的知识产权学院。
2010年,获批全国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湖南省法学类唯一)。2011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知识产权学院获批交叉学科知识产权博士点。入围全国首批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2013年,湘潭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获批了湖南省首家也是迄今唯一的法学类2011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与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联合组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基地。2015年10月,入选中国法学会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研究方阵。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落户我院。2017年,创建了法学教学改革创新实验班——卓越班,并于当年实现专业招生。2017年,湘潭大学依托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创办全国首家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并获批全国首个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专业并于2018年实现专业招生。2017年,知识产权学院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湘潭大学法学学科评估结果为B+。
烟台大学——民商法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刑法学教授杨殿升为第一任主任;民法学教授郭明瑞为第二任主任;刑诉法学教授汪建成为第三任主任。1999年由系改院,民法学教授房绍坤为第一任院长,法理学教授汤唯为第二任院长,经济法学教授金福海为第三任院长,民法学教授张平华为第四任院长。
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2013年依托法学院设立的烟台大学文科综合实训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36所,2013年“烟台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获批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高校相关专业及实践基地建设。在质量工程建设方面,法学院在已有的教育部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民商法国家级教学团队、民法国家级精品课和4门山东省精品课、9门山东省成人教育品牌专业特色课等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民商法学入选首批120门中国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2001年法学院成立英美法研究中心,自2006年起已连续开办7届英美法方向班,由具有美国律师资格和JD学位的外籍教师授课,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目前累计培养学生500余人。
深圳大学——国际法
深圳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著名法学家高铭暄、李泽沛、董立坤曾担任院系领导。1983年创办法学本科专业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1998年6月,获得国际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以后,法学院的学科和学术平台建设发展迅猛。2006年1月,获得经济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2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专业。2007年获在职法律硕士(JM)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法律硕士(非法学)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授予权。2011年1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6月,法学专业被评为广东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6月,获得法学理论、民商法、诉讼法学三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2月,获得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12月,法学一级学科获评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2014年,在我校开办社会学专业16年之后首次获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国际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学科方向特色和优势明显。其中国际法主要研究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和贸易法律冲突等,在省内较早获得省级重点学科和硕士学位授权;获首批广东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全国“第八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冠军。经济法主要研究规制理论以及竞争法、消费者保护、食品安全法、社会法等;本方向立足特区、放眼全国,重点研究公权规制市场的法律,产生了一批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发表高水平论文共6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和年度项目共11项;近三年与耶鲁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学术会议5次。知识产权方向已形成了“1+4”平台为核心和支撑的人才培养机制,即一个学院和三个基地+独立硕士点和博士联合培养,体现了“政、产、学、研”密切结合,“四位一体”的办学风格。
华侨大学——经济法学
华侨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华侨大学法律系。法律系于1985年开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华侨大学原校长庄善裕教授。
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刑法学5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93年取得,这是我国华南地区获得的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学院目前设立有省级学术研究机构1个,即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有省级基地1个,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校级学术研究机构4个,即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侨务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和中美体育法研究中心,并主办有法学专业刊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1本。现已初步形成
以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研究为特色的学术研究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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